首发于2025.9.14.
原著婚后日常向,字数7k,一发完。
——“浪漫”二字在沈见青这里,永远是一项无师自通的课题。
为了能时时刻刻和李遇泽说话,且即使没待在一起也要说话,沈见青终于决定直面自己不怎么认得汉字的问题,打算好好学汉语了。
李遇泽自然是支持他这份上进心的,效率极高地买来字典字帖,还有专门练字的临摹纸。把它们依次在桌上摆好,李遇泽将纸和笔塞到了沈见青手里。
沈见青毕竟不是大字不识一个的两三岁小孩,汉语在他这里就是会说得很,有些字能认出来是什么,只是不会写,所以不能用对待刚读书识字的小孩的方式对待沈见青。
李遇泽看着正学自己的姿势握笔的沈见青,几分钟后想出了应对方案。
纸上干脆利落的笔迹写着“沈见青”和“李遇泽”。沈见青认得自己的名字,寨子里苗语传播小组的办公室就放着写有他名字的牌子。
他笔尖停在“李遇泽”旁边,“遇见”的“遇”,“恩泽”的“泽”,这是李遇泽的名字,是这么写的。
原来他的名字是这样的。
沈见青捏着笔,一下一下点着纸面。李遇泽在他身后,双手在他脑袋两侧绕过去,把他捏笔的手调整好。沈见青被李遇泽圈在怀里,手指被他一根一根摆好,掌心的余温留在手背上,心跳居然也快了起来。
太犯规了,这也太犯规了。明明确定关系已经很久了,也什么事都做过了,还是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小动作脸红心跳。
“喏,可以先试着写写名字,你的名字比较好写。”李遇泽说。
沈见青看着他的手离开自己视线,嘴一撇道:“我不,我先写遇泽阿哥的名字。”
李遇泽闻言失笑,点头满足他的要求。
他重新弯腰握住沈见青执笔的手,一笔一画在纸上写自己的名字,排在他刚才写的那个名字下边。因为是带着沈见青写的,笔锋比起李遇泽自己的稍显幼稚。
坐在书桌前的学生认真地看着两版名字,认真地抬头问李遇泽:“遇泽阿哥,我可不可以学上面这样的,这个好看。”
李遇泽又被他逗笑,耐心解释道:“这是需要练的,外面学校的学生一般会上书法课,或者练字帖。”
他解释完又笑着打趣:“但那都是已经能写很多字了才去练。你才刚开始认字,走都没走利索,就想学跑了?”
沈见青撇嘴妥协:“好吧,那我慢慢学。”
“敲打”完也不能打击学生的积极性,李遇泽又正经地鼓励道:“你很聪明,肯定学得很快的。”
沈见青仰头对他笑了笑:“那遇泽阿哥愿意教我?”
李遇泽回:“当然啊。”
“愿意——手把手教我?”
李遇泽就好像已经看见了沈见青那隐形的算盘珠子,却还是挑了挑眉:“当然啊。”
两人相视一笑,注意力放回桌面的练字本上。沈见青握着笔,按李遇泽教他的写法照着原来的字迹临摹。
他写得很慢,李遇泽也不催他,拉张椅子坐在他旁边看着他歪歪扭扭地写完,然后看他拿起来对比李遇泽的字和李遇泽带他写的字,脸垮了下来。
“不好看。”
李遇泽看他这一连串反应,忍俊不禁又安慰道:“已经很不错了,你才刚开始学,不要对自己那么苛刻。
沈见青瘪着嘴,模样和寨子里趴在路边晒太阳的小狗没什么大区别,李遇泽忍不住伸手揉了揉沈见青的头发。
得想点方法调动一下学生的积极性,李遇泽开口说:“你不是想时时刻刻跟我说话吗?到时候我们谁有事出门好久,手机里可没有苗语系统,那得怎么办?”
这话对沈见青而言很有说服力,效果极为上乘。李遇泽说的也是他要学认字的动机,要是以后他们其中一个出远门或是忙一整天不回家,他们就要好久才能说上话。
那可不行。沈见青当即坐直了身体重新拿好笔,然后扭头对李遇泽摆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说:“那,我写的不好,遇泽阿哥不要笑我。”
李遇泽一脸正经地摇头保证:“当然不会。”
“那我再写一遍——”
……
看人不停地写自己的名字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沈见青认真地写了一整张,李遇泽都快要不认识这三个字了。
两人性格其实相差很大,尤其是在感情上,一个含蓄,一个热烈。
沈见青对自己的情感向来不会藏着掖着,就像苗族的情歌那样率真直白,势必要把最真实的想法展现出来给李遇泽看。
写李遇泽的名字也是,他不写自己的名字,反而先写李遇泽的。哪怕李遇泽的名字笔画比他的多很多,也更复杂,他还是要写。把李遇泽的名字铺满整张纸,就好像他写的不是名字,而是写满恋人名字的情书。
这样的举动对沈见青或许没什么,在他眼里可能只是再正常不过的理所应当的举动,但在李遇泽眼里,就好像是在不停地说“我爱你”。
貌似有点矫情,可李遇泽就是这样想的。
月牙慢慢升空挂在云端,窗棂投下银白,融入室内明亮的灯光。笔尖摩擦纸面的沙沙声伴着窗外随晚风飘摆的树叶一同作响,苗寨的空气很好,生活节奏慢,待在这里总会感觉惬意。
沈见青正要写第二张时,李遇泽没忍住叫住他:“沈见青,你就打算一直写我的名字啊?”
沈见青抬头道:“不可以吗?”
他目光诚挚,神色带着一丝天真,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两相对视中,李遇泽噎住了,可以是可以,也没什么不可以……
他沉默了几秒,表情有些不自然,像是觉得别扭。沈见青仔细地瞧着他,然后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遇泽阿哥,难道在你们那边,写喜欢的人的名字其实是表白的意思吗?”
表白?
李遇泽愣了愣,是不是表白他不确定,但在中学时代,倒是没少见那些早恋的情侣在密码本里写好多页对方的名字。合上这本感情甜蜜的证物,脸上都是洋溢着幸福的表情——
他高中的同桌就是这样的。
眼看着这写了满纸的“李遇泽”,他想,哪怕苗族人写下喜欢的人的名字没有表白的含义,恐怕沈见青也会不由分说地把这件事当成他新创建的习俗。会有点幼稚,但更多的依然是直白透骨的示爱。
想到这里,李遇泽咳了两声,还是选择如实告知,他也不确定到底有没有这个意思。
沈见青认真地听着,一股好学生范。李遇泽说完,沈见青倒是弯起眼睛一笑,毫不纠结地说:“那就当我是在表白吧,我就是这个意思。”
“你……”
他把正在写的纸举起来凑到李遇泽面前,语气欢快得像山林自由自在飞翔的鸟:“遇泽阿哥你看!这次写的有比之前好看吗?”
李遇泽还没看清自己名字后面好像跟着一颗小桃心,这张纸突然被沈见青拿开,他那张任谁看了都要愣几秒的脸就凑过来,殷切地亲吻李遇泽的唇角。
呼吸一瞬间搅在一起,气息盖住窗外自然的声音,将室内的两人同整个世界隔绝。
放在书桌上的手被沈见青轻轻捉住,分开手指跟他十指相扣,李遇泽心跳得很快,胸腔不停被撞击着,好像快要跳出来了。
沈见青总是这样,时不时冒出来一些让李遇泽意想不到又猝不及防的小把戏。
最初搬进这个家的时候,他热衷于为卧室精心挑选装饰品,李遇泽以前不是注重住处装潢的人,但默许了沈见青把家里打扮得和他以前的生活习惯大相径庭。
一如现在,沈见青有很多种方式,把虽平淡却美好的日子变得惊喜常伴,像在一张白纸上落笔留满五彩缤纷,每一处都值得细细欣赏、反复回味。
也不知道他都怎么琢磨出来的。
暖意自心头上涌,李遇泽也扣住了沈见青的手,回应了这个吻。
这么一闹,字是练不成了。
……
第二天李遇泽揉着困意未消的眼睛坐起来,沈见青正站在床边穿衣服,上衣拉下去慢慢盖住身上几道红。他低下头,表情认真地把腰带系好,余光瞥到李遇泽,扬起笑容走过去抱他。
这是两人每天起床后的惯例,用拥抱将昨日锁在彼此怀中,拥抱结束的那一刻,时间重新开始按下播放键,开启新的一天。
李遇泽的声音还带着刚睡醒的惫懒:“今天要忙?”
“是啊,”沈见青亲了亲他半睁的眼皮,说话也懒洋洋的,“要开好久好久的会,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遇泽阿哥记得想我。”
“会的——”李遇泽拖着长腔回他。
这时候就体现出半自由职业的一大好处了,没有朝九晚五,也没有上下班打卡。李遇泽现在基本每天都待在家里,虽然工作时间不固定,但他早起的习惯还在。
捏了捏沈见青的手指,李遇泽起床将衬衣披在身上穿好,他从下开始系扣子,沈见青伸手替他系好上面第二颗。两人配合默契地一上一下,手在最中间的纽扣相聚。
沈见青第一次给他系扣子的时候,李遇泽早上起来困得要命,几乎荒唐了一整夜,起来时手指还有些酸软。他是闭着眼睛系扣子的,所以沈见青的手伸过来碰到他皮肤时,他一个激灵睁了眼睛。
四目相对中,沈见青系好剩下的纽扣,看着表情懵懵的李遇泽,没忍住亲了他一下。
李遇泽嘴角有些破皮,被突然这么一碰,“嘶”了一声。沈见青呆了一瞬,立马温顺地低头认错,保证下次再也不乱咬。
最后以李遇泽毫无威慑力的冷哼作结。
思绪回到眼前,沈见青手指在李遇泽敞开的领口里点了点皮肤上的印子,指甲轻轻刮蹭产生的痒意扩散开,好像在提醒李遇泽这印子怎么留下的。
李遇泽低着头,见状朝他手背上吹了口气,以表达自己的“抗议”。沈见青笑着收回手,看向桌上的电子钟。
“要迟到了要迟到了——我先走啦,给你留了饭,记得吃。”
李遇泽应了一声,沈见青已经匆匆出门,红红慢吞吞地从花盆里钻出来,摆了摆前肢向李遇泽打招呼。
家里重回安静,李遇泽起身洗漱吃饭,坐回书桌前开始工作。
沈见青到家的时候,李遇泽正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他脑袋后仰着,早听到沈见青发出的动静,也没有睁眼,直到沈见青在他身后用手捏了捏他的耳朵。
“还没忙完?”
李遇泽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沈见青倒过来的脸。他伸出手指点点沈见青的鼻尖:“没呢,还要再等会儿。”
沈见青笑着捉住面前晃来晃去的食指,离晚饭时间还早,他自觉性很高地拉椅子在旁边坐下。李遇泽把他的学习工具收起来放在了桌边,他拿起来又重新摆了半张桌子。
两人一个对着电脑噼里啪啦地敲,一个捏着笔描小学入门字帖。红红从花盆里跳到桌面,在两人中间巡视一圈,来到沈见青手里的临摹纸上。
它应该是觉得沈见青这副样子太稀奇,爬在沈见青写过的字迹上看了看去。沈见青瞥它一眼,抬笔在纸上画了个圈把红红包围起来。
红红跳出圆圈,找李遇泽去了。
沈见青撑着脑袋写字,对着这字脑袋顶上的拼音研究半天,挪到李遇泽旁边靠着他肩膀,声音懒散:“遇泽阿哥——这个念什么?”
李遇泽的手停下看一眼他手里的字帖:“这个念‘红’。”
“红红的红?”沈见青嫌弃地看向已经跳到李遇泽电脑上的红红,伸手赶苍蝇似的说:“去,不要打扰遇泽阿哥工作。”
红红挥舞前肢充当抗议,找个空地重新趴下。
李遇泽笑了几声,继续噼里啪啦敲字。沈见青就这样歪在李遇泽身上没走——明明两秒前他还义正言辞告诉红红不要打扰李遇泽。
他保持着这姿势描字帖,头顶的碎发有一下没一下地挠着李遇泽的脸和脖子。
李遇泽无奈地笑着让他好好坐着写,他不情不愿地坐直,把椅子往李遇泽这边又拉了拉。
未来这几天,为表自己真的很想早日学成、解决和李遇泽“异地恋”的问题的决心,沈见青一如李遇泽所说的“肯定学得很快”的评价,日常用词已经认得七七八八,就是他写字依旧费力。
好在苗语和汉语本就算得上是亲戚,比起在盐城大学读书的外国人对着汉语抓耳挠腮的样子,沈见青的反应显得平淡多了。
沈见青决心要做什么事时是很认真的,在和李遇泽有关的事上更甚。但偏偏沈见青其实算得上是个小无赖,他会想方设法耍赖让李遇泽哄他,然后再心满意足地爬起来继续练字。
他像平常一样歪在李遇泽身上,腔调拉得无比长:“啊——遇泽阿哥——好难,不想学了——”
这人马上就要哼得和鸣笛声没什么区别,李遇泽伸手捏着他的下巴,轻轻把他还在拉长腔的嘴合上。
“那可不行,业精于勤荒于嬉,你这不是已经练得很好了吗?”
这个好如果是指昨天沈见青对比两人的字体之后一脸生无可恋地把自己那张团起来扔掉的话,那或许也算得上是好吧——至少是在李遇泽眼里。
沈见青已经知道什么是“业精于勤荒于嬉”,撇了撇嘴继续耍赖:“啊——那你亲亲我,我就练。”
李遇泽哪能不知道他打的什么算盘,应一声“好吧”,侧过头去在沈见青嘴唇上轻点一下,接着就被沈见青不依不饶地延长这场亲吻。
……还真是意料之中啊。
当然,沈见青信守承诺,亲够了就老实地扭头回去练字,沾走了李遇泽嫣红嘴唇残留的唾液。
第二天沈见青工作结束回家,李遇泽刚好有事出门,书桌上乱糟糟一片也没收拾。上面摊着沈见青写过的临摹纸和练字本,于是沈见青发现,李遇泽在他昨天的“作业”上用红笔批了个100分,还画了朵小红花。
晚上,卧室里弥漫着别样的耐人寻味,秋夜微冷,身心却滚烫。
沈见青用沾上湿润的手指抚在李遇泽颤抖的后背,一横一竖地画下几道笔画,速度慢得又增几分旖旎。
“遇泽阿哥,你看我写得对吗?”
身体一个激灵,源源不断的热气烘得李遇泽额头上布满汗珠,热得难以找回四肢的知觉。李遇泽听不清他在问什么,恍惚地说:“什么……”
“我写得……对吗?”沈见青嗓音如同叫人一杯便醉的酒,气喘吁吁的话语也让酒精含量更浓几分。
后背感到一阵凉意,李遇泽哪有心思分辨他写的什么东西,只断断续续地低声道:“沈……见青……”
沈见青抱着他纠正道:“不对呀,我写的是‘李遇泽’……”
木板摇曳吱嘎的声响荡在房间里,一并染上室内的潮湿。窗外的月如今成了圆月,空虚的部分已经被完完整整地填满。
夜空一轮圆月皎洁,星星簇拥着它布满夜幕,明天会是个好天气。
……
今天李遇泽要去硐江镇,需要和盐城日报的编辑谈一些事情。他这一去就是一下午,所幸谈完正事还能赶在晚饭的时间回来。
沈见青正在外廊上吹风,看到李遇泽的身影,朝他招手:“遇泽阿哥!你回来啦!”
李遇泽在青石板路上走着,闻声抬头往上看去。
沈见青的脸迎着山间的夕阳,将白皙的皮肤映成暖色。头发随着风飘动,脖子上的银项圈因为身体向前倾而摇晃,一下一下闪着,又反射出一道新的夕阳光。
李遇泽的笑意是发自内心的,同样扬起手冲他挥了挥:“嗯!回来啦!”
廊上倚栏的少年郎没了影,片刻后从门口跑出来,将李遇泽迎了个满怀。笑声飞到耳朵里,明明只分开了一下午,现在这样子就好像分开好几天似的。
他还得拿份材料,待会儿去寨里的驿站邮寄到盐城日报编辑部,于是两人一同回家,堂室的茶几上放着掀开的词典,还有沈见青的练字本。
李老师对沈同学的自觉性十分赞赏,匆匆来到书桌前找之前放好的材料。刚伸出手准备拿,李遇泽看到书桌上沈见青的临摹纸中间有一张十分醒目的信纸,最顶上写着两个字:
“情书”。
李遇泽几乎一眼就认出这是沈见青的字。这封情书放在最上面最中间,生怕李遇泽看不见。
他往卧室外看一眼,沈见青正低头翻着词典,手里捏着一本《唐宋诗词三百首》琢磨得十分认真。
李遇泽又低头看手里的纸,这封手写信最顶上的“情书”两个大字,笔画写得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
但开头李遇泽的名字却写得工整,甚至已经有了笔锋。
第一句是“遇泽阿哥”,还不小心把“阿”写成了“啊”,被他划掉重新写。
遇泽阿哥,见字如面。
我听人说外面的人表白不怎么唱情歌,一般都是写情书的,而且伴侣之间都会写情书。别人有的,遇泽阿哥也要有,那我也给遇泽阿哥写一封。
我不知道情书应该写点什么,和情歌一样大胆地说爱吗?可那样,两个就没什么区别。
在我眼里,遇泽阿哥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长的好看,性格也好。我见你的第一眼就知道,这辈子就是你了,到死都不会改。
我一直喜欢你,一直爱你,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遇泽阿哥也要跟我一样,永远爱我,永远喜欢我。
希望遇泽阿哥每一天都开心。
沈见青
李遇泽的手按在沈见青用过的临摹纸上,他最先教给沈见青的是他们两个的名字,沈见青连自己的姓都没写明白,就已经将他写下的“李遇泽”三字细细描摹过无数遍,密密麻麻写了好几张纸。
从一开始一笔一画地对着李遇泽的字描,到后来自己慢慢地写,横着竖着斜着,甚至这里一个“李”,那边一个“遇泽”,又在角落写个“阿哥”。
他写李遇泽的名字时写得最认真,像在对待什么珍贵的宝物,几乎是虔诚地写下来,恨不得把这三个字刻在血肉里。
这封情书中,好多个初显风格的“遇泽阿哥”在一堆圆润的字中间,看起来那么显眼,宛如世间独一无二。
沈见青的署名后面还很有模有样地写着: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这种浪漫的诗句居然已经被他学了去,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这样的情诗,然后一笔一画写下来的。
怪不得今天沈见青拿着本《唐宋诗词三百首》在看。
李遇泽扭头看房间外,沈见青翻着词典,没有察觉李遇泽的目光。他低着头翻页,红红跳到桌上在大红色封皮的词典旁爬来爬去。
李遇泽重新打量这封情书,翻到背面,发现背面还有一行字:
其实我很想说,秋因不三双飞万,六的苦和听雨声,这句诗听起来真的很不开心,遇泽阿哥以后不要念这种让自己不开心的诗了。
李遇泽惊讶地看着这行字,当时在氏荻苗寨的吊脚楼里,他只跟沈见青提过一次,他居然一直记得,虽然……
明明是“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枯荷听雨声”。
但他居然一直记得这句“难懂的情歌”,一直记到现在。
说不上来的情绪充斥着李遇泽的心,他真的会记住李遇泽说过的话,这便是最明晃晃最直接的在意了。
屋外沈见青故作嫌弃的语气传进来:“你爬上来干什么,难道你会写啊?”红红表达了它能表现出的最大程度的抗议。
李遇泽差点笑出来。
他真是……一直这样。
惊喜和礼物永远会以李遇泽意想不到的方式被捧到他面前,每一次都是这个苗族少年永不褪色、再无更改的情意。
李遇泽小心翼翼地把情书仔仔细细折好,夹在最常看的一本书里,好好地放在书架上保存起来。
偏偏他每次都很喜欢沈见青惹人悸动的“把戏”。
在平淡的生活中制造浪漫和惊喜,对沈见青来说貌似一直是一件不嫌烦不觉厌的事,也永远都是一项无师自通的人生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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